区市县开始对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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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7:36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高宏记者许晓楠)根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政策的规定,沙河口区昨天部署了将于6月1日起执行的《沙河口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据了解,此次清产核资主要针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今后,我市各区市县将陆续开始这项工作。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是通过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债权进行
据了解,此次清产核资单位具体包括区属国家机关,由区编制部门核定事业编制、近三年(2002年度至2004年度)内与财政有经常性经费关系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近三年内与财政有经常性经费关系的社会团体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