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集中反思佘祥林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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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7:40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近期佘祥林案件等冤错案逐渐浮出“水面”,检察机关集中剖析了冤错案中涉及的公诉环节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公诉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高发等三大突出问题,并将进行彻底整改。 记者26日从正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获悉,检察机关各级公诉部门首先针对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到各级检察
其次,针对公诉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相对高发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要从思想教育、业务管理、监督制约、业外活动等各个方面查找原因,堵塞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种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 再次,针对公诉业务流程和重要的制度规范不统一、管理比较混乱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改,深刻反思上级检察院在公诉工作宏观指导上的职能缺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和省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将集中精力强化对公诉工作的宏观管理,尽快对公诉业务流程和重要的业务制度进行统一和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在会上说,检察机关要坚持以证据为本,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