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投毒敲诈”案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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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7:47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进、通讯员罗兴国、张琦报道:昨日上午,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牛奶投毒敲诈”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主犯、枣阳人钱俊波因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死刑。 去年2月至3月间,钱俊波向内蒙古某乳业公司发送电子邮件、信件敲诈20万元,声称如不付款,将在其牛奶里注射危险物质。此间,武汉市超市发现有7盒某品牌牛奶被注入有害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高度重视,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3月底,公安部在武汉召开专案协调会,并将此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去年4月上旬,犯罪嫌疑人钱俊波、刘秀和吕华先后在深圳、武汉被警方抓获。今年4月7日,该案在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钱俊波等对投毒敲诈事实供认不讳。 另查,1999年4月4日,钱俊波曾与同乡胡波,窜至襄樊一居民家中抢劫,遭反抗后开枪打伤3人,致1人死亡、2人重伤。 昨日上午,主审法官在襄樊市第二看守所向3名案犯下达一审判决书:以抢劫罪判处钱俊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两罪并处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犯刘秀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另一从犯吕华归案后,有重大立功行为,且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2000年12月,胡波因另一起抢劫罪被襄樊市中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这次,法庭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原判决并处,决定执行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闻链接隰B2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