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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官”不行就拿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7:48 华商网-华商晨报

  昨日,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企业注册官制度的主笔人之一、沈阳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副局长石涛,就有关试行企业注册官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华商晨报:什么是企业注册官制度?

  石涛:企业注册官制度可以理解为集过去的受理、审查、核准为一体的现代企业登记
制度。企业注册官都来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登记注册岗位工作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企业注册官不仅要具备专业资格,还要经过考评与聘任后,才可以依法行使注册核准权。

  华商晨报:试行企业注册官制度有哪些实际意义?

  石涛:传统的“三级审批模式”,登记环节多,效率非常低,办一个营业执照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企业注册官制度将核准企业登记注册的权力完全授予了注册官,按照“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注册官一人承担受理、审查、核准全部职责,减少了审批环节、改进了审批流程,有效地解决了法律要求与审批模式之间的矛盾。现在重点项目企业申请办照,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条件,就基本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决定、当天发照。

  可以说实行企业注册官制度,不仅有利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有利于改善环境、发展经济,更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登记执法队伍。

  华商晨报:如何保证企业注册官的“职”、“能”统一?

  石涛:企业注册官不是终身制,必须通过职位资格考试取得任职资格。对取得任职资格的公务员,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选任注册官,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试,不合格就会被“拿下”。

  此外,通过授予注册官署名权,为进一步明确注册官的行政责任提供依据,开展对企业注册官的舆论监督。本报记者 张杨 赵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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