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违约 房东拿走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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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7:5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颖)租赁户违约,房东一气之下竟把对方的工商执照拿走了。 今年2月28日,租赁户徐某与房东黄某经协商后,签订了一份租赁房屋合同,约定这套面积为90多平方米的房屋租期为一年,付款方式是每月1200元,每3个月交纳一次,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5月25日,租赁户徐某找到房东黄某提出不想租房的想法,黄某表示,按照合同,徐某就得对自己的违约进行赔偿。昨日上午9
昨日,经过江北区110民警的劝解和教育之后,房东道歉,租赁户也承认自己毁约,愿赔偿1000元违约金,并再支付一月房租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