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搬走 女子自淋汽油威胁法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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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7:5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盛勇 实习记者 权义)昨日中午,渝中区人民法院在对捍卫路居民楼一间住房进行强制搬迁时,碰到一户居民以汽油泼身进行威胁的抗法事件。而此前,该住房的居民曾挂出四条标语,对搬家一事喊冤。渝中区法院表示,该户居民非法进入他人住宅,必须搬出。 四条标语挂到窗外 昨日中午12时,捍卫路平街二楼窗户上突然挂出四条标语,上面写着“狠心后妈赶出门”等字样。屋里住有一家三口人,分别是周老太及其二儿子还有一个女儿,他们家里的人承认标语是他们挂的,是因为要被逼着搬家才想出这一招。 据周老太称,10多年前她和孩子的父亲因为感情不和离婚,当时自己曾口头和老头子约定,住房让给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和一个未成年的女儿住。后来,老头子将原来的房子换成两间房,其中一间给自己的两个儿子住,后来那间房被儿子卖掉了,之后周老太就和儿子、女儿到外面租房住。2004年,得知老头子车祸死亡后,周老太和儿子、女儿就撬开房门住到老头子以前所住的房间里。但继子获得房子,还通过法院起诉要他们搬出。 两级法院均判其搬出 2004年渝中区人民法院和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均认为,由于房子已经过户给老人的继子,房屋的产权人为老人的继子,周老太和她的子女必须搬出该房屋。 其父在遗嘱中称,自己生病时只有继子照顾他,对他很好,所以将房子留给继子。 执法碰到汽油泼身 昨日下午1时,渝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30多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准备进行强制搬迁。下午2时,当法官们来到该栋楼时发现,隔着铁门周老太的女儿竟然将一桶大概装有五升的汽油当着法官的面从头部淋到身上,并举起了打火机,而她的家人全都冷漠地坐在旁边。看到这种情况,法警们没有强行进入,耐心地对屋里的人进行了约半小时的劝说无效后,暂时返回。 渝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负责该案件执行的谭法官表示,此前他们多次向三人宣讲法律,但他们都不听。虽然此次未能执行,但法院将择日继续执行。(奖励报料人李先生80元) 专家说法: 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家谭向北教授认为,该住房原来的产权是属于继子的,这三人未经过所有人同意就非法进入其房屋,并拒不搬出已经是违法行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有债务人如果还不起债,仅仅剩下栖身的房屋时,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的规定,但本案中因为房屋的产权一开始就不属于这三人的,是属于继子的,因此并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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