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为短期融资券“开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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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8:35 每日新报 | ||||||||
王婷 新报讯【记者王婷】央行日前发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两个配套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这标志着短期融资券市场已经启动。
据了解,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了融资券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不对社会公众发行;规定融资券采取备案发行的方式;规定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期限实行上限管理,发行利率不受管制,融资券在中央结算公司无纸化集中登记托管等。 央行有关人士指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我国融资方式的重大突破,是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对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止广义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维护金融整体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