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打造优质幼儿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8:38 天津日报

  市教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孙刚

  ○市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

  ○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

  ○全市幼儿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幼师学历

  ○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市级颁布标准

  ○全市有100所幼儿园达到市一级幼儿园标准

  ○1/3的一级幼儿园达到示范幼儿园标准

  本报讯(记者孙刚)昨日记者获悉,日前市教委、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教委、市卫生局、市妇儿工委、市妇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部门将协同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进本市幼儿教育优质发展。

  本市将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到2007年,市区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0至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全市幼儿教师全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幼师学历;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市级颁布标准;全市有100所幼儿园达到市一级幼儿园标准,三分之一的一级幼儿园达到示范幼儿园标准;发展半日制、计时制、季节班、游戏小组、儿童玩具图书馆等灵活多样的早期教育形式,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

  《通知》对本市今后幼教发展提出要求,今后,市、区县、乡镇和街道政府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城乡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空余校舍要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所,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幼园所,与公办托幼园所具有同等地位。企事业单位转制后,不得将办园资产随意关、停、并、转,可进行联办、承办、国有民办等办园体制改革。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发展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托幼园所不得在正常活动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用。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建立起园所、社区和家长三位一体的幼儿园管理和监督机制,禁止在幼儿园从事违背教育规律的实验、培训和竞赛活动,严格控制向幼儿园推销教材、读物等经营行为,防止违反教育规律和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和质量低劣的物品进入幼儿园。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密切配合,强化社会服务职能,使幼儿园成为社区早期教育的资源中心。进一步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发挥其幼儿教育的示范、辐射作用。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逐年增长对幼儿教育的投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积极拓宽幼儿教育投资渠道。在社区内建立图书馆、儿童运动及游戏的场所,能保证对0至6岁儿童和家长开放。保证幼儿园(班)的公用事业费按中小学标准收缴。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