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群众最不满意的湖南永州交警获得全省文明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8:5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据新华社长沙5月26日电(记者陈澎苏海萍)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干警们感到前所未有的尴尬:“全省文明单位”和“群众最不满意单位”这两个截然相反的“称号”竟然都被他们获得。

  “群众最不满意单位”和“全省文明单位”,究竟哪个更真实?记者对比采访中获得的两份材料,一份是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提供的交警支队被评为群众最不满意单位后的
整改材料,另一份是市文明办提供的交警支队申报文明单位材料。前一份材料说,交警支队深刻反思了过去存在的一系列群众不满意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后一份材料也言之凿凿:市交警支队过去开展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这有些令人啼笑皆非。

  对于群众认为的怪事,作为直接参与评选文明单位的主要部门负责人,永州市文明办主任陈水恩认为是件“尴尬事”,但“两者并不矛盾”:“文明单位评选在先,有关评选部门并不知道交警支队在群众测评中排名倒数第一;两项评选的对象不一样,文明单位评选对象是交警支队机关,而不满意单位测评对象是全市交警;再说,两项评选的标准和体系也不一样。”

  主管“满意不满意”测评活动的是永州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市优化办主任彭爱华告诉记者,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活动从方案的制订到具体实施都充分考虑到更多民意的参与。参与测评的有社会各界和部分基层群众代表,人数在1万以上,保证了一定的规模;测评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有街头的现场随机测评,也有各种形式的组织测评。

  再看文明单位的评选。据了解,省级文明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组织领导有力、道德风尚良好、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等。有意思的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条件就是“群众满意率高”。其程序是首先向市文明委呈送申报材料,再由市纪委、组织部、审计局、计生委等几家审定并签署意见。之后提交市文明委讨论,在《永州日报》上公示,公示后由市委书记、市长签字。最终由省文明委进行复核并公示。永州市交警支队从1998年开始就是省文明单位,按去年湖南省制订的新规定,文明单位每6年进行重新评定,期间每两年复查一次。市交警支队于去年9月开始重新申报,“申报过程比较顺利,省里来复核时采取抽查方式,交警支队没被抽查到。我们市文明办进行复核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陈水恩介绍说。

  对比不难发现,文明单位的申报、审核程序并不简单,时间跨度甚至比“满意不满意”单位测评长得多,但两种“测评”方式的区别也显而易见。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