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接访纠正过错 省公安厅通报10大典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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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0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姜远海 通讯员 万向阳王昕报道: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公安局长“大接访”以来处理的10起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包括:十堰市公安局局长万学斌平息两起涉警上访案;天门市公安局局长王小平纠正3起执法过错案件,分别是责令岳口派出所退还扣留嫌疑人的2000元现金,岳口派出所退还2003年7月收取嫌疑人的5000元保证金,退还天门某企业司机的5000元罚款等;房县
据介绍,局长定期接访制度在湖北省已经实行了3年,这次用5个月时间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将保证来访者“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