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政机关当天有“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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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13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昨日上午,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为江苏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揭牌。 据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领导介绍,投诉中心将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惩防结合、纠建并举,以及维护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负责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投诉;督促、检查、指导各市、县(市、区)以
投诉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投诉。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后,根据投诉内容,当天要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自办、转办、督办的处理。自办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办和督办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要的投诉件,承办单位在向投诉人反馈前,须将调查处理情况报投诉中心审核。 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结果,将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效能评估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投诉人的投诉进行阻拦、压制,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职务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承孝安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