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监守自盗盗走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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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3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新京 国家公务员彭国财,其公开的职务是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他还有一个不公开的“职务”: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三区一个小煤矿的矿主。就是这个煤矿,在今年3月14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见本报26日报道)
说彭国财的第二个“职务”不公开,其实并不确切,他的矿主身份至少在他的煤矿里是被矿工们所了解的。彭国财是愚蠢的,他没有像有的“聪明”官员那样躲在幕后———要么入股收利、要么让亲戚朋友出面———来操纵煤矿,所以一被调查就露出了马脚;彭国财也是大胆的,他毫无遮拦走到前台,只能有一个解释:他觉得这样做没有风险,“出事”(指自己受处罚)的概率很低。人们从中看到了权力和金钱“联姻”之后的恶果:造就了官商勾结甚至“官商一体”,所以,不难理解,尽管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先后三次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但事发煤矿仍冒险生产,直至发生事故。 “黑心矿主”就是安监局长的情况,煤矿工人已经知道,但是没有矿工检举揭发;面对“像老鼠掏洞”一样的所谓的“矿井”,矿工们没有拒绝下去。并不是法律没有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利。《安全生产法》有明确规定,但是,他们为什么没有做?其中的原因值得思量。 “黑心矿主”就是安监局长,这样的情况也许是极个别的现象,但是它揭开了煤矿安全事故屡禁不止的另一个深层原因,“由腐败引发的管理缺位现象正像病毒一样侵蚀着当前的煤矿安全体制,使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到了井下难以落到实处”。所以,“国家要尽快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严厉查处与黑心矿主沆瀣一气的国家公务员”,这实在是必要之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