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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位处中等增速超过预期 锡城房市新政瞄准房产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37 无锡日报

  本报讯 (记者章莹、实习生蒋温文)在昨天召开的第3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无锡房价成为讨论研究热点。

  政府层面客观冷静分析了房地产发展走势,认为无锡房价尽管在长三角处于中等水平,但增长速度依然超过市民心理预期。当天会议披露了目前我市房地产业存在的六大问题,并同时“对症下药”出台了平稳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此间,对房地产企业的进一步规范
和监管尤为醒目。

  房管部门给出的统计数据显示:

  2002年以来,无锡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年均增长16.24%,二手房价格年均增长27.4%。至今年一季度,市区商品住宅加权平均价格比2004年底增长6.98%,二手房住房平均价格增长7.58%。业内分析房价较快上涨的原因时,将主动力归为三类:市民购房支付能力提高,追求“住好房、住大房”的人数量增多;住房消费需求总量增加,城市发展带来的城市人口增多,同时随着房改的深化,居民被长期压抑的住房潜在需求快速释放;开发成本增加和企业逐利行为,地价的升值、建筑材料涨价、商品房小区品质的提高、房地产企业人员工资和利润水平提高都转化为房价上涨的刚性因素。

  尽管国内诸多学者、官员对无锡房地产业给出了“稳定健康”的评语,但我市政府部门依然自查出此业六大问题,其主要表现为:商品住房供给存在阶段性失衡,需求面临结构性偏差;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难度加大,房地产开发用地交付受阻,对房地产市场内部循环的破坏性影响不容忽视;非住宅房地产建设规模偏大,局部地区商业地产出现供求失衡;房价快速上涨与市场投资投机行为相互作用,影响了市民居住消费的心理预期;房地产租赁市场发育不完全,管理存有真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缺乏稳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渠道,与低收入群体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昨天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将“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列为未来无锡房市的“指南针”,并在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上再次“出招”。

  昨天出台的政策强调继续严格市场准入,并对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经营行为套上“紧箍咒”。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前不得刊登项目形象广告,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前不得刊发销售广告;未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收取任何名义的价款,不得与客户签订认购书,预约客户必须实名登记,登记人次不得超过可售房源总数的三倍;开发商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后20日内必须开盘销售,分批销售的每批次间隔不得超过15日,预留房源不得超过可售总量的10%,预留房源必须等到工程竣工后才能销售;开发商与购房人约定签约决策期限不得超过10天,购房合同签订及登记备案必须上网同时进行,同一套房源变更备案不得超过两次,否则需待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方可销售,一经发现炒房,立即禁止该楼盘销售;开发商委托代理企业销售必须登记,营销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房地产经纪、咨询服务资质,销售人员须持证上岗,双方约定溢价分成的,溢价幅度不超过10%。

  昨天同时出台的还有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措施,并提出要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和惩罚力度。同时,还明确了普通住房界定标准,以此确保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占全市住宅建设总量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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