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餐饮、加工三大行业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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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9:3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杜宇)记者26日获悉,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以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