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央行:辽宁房价应该微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0:16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朱程亮刘洋)中央七大部门联合出台的房产新政在辽宁还未制定出具体执行政策时 ,央行报告却做出了对辽宁省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的判断———房价应微涨。辽宁房产供需两旺做出这一判断的依据是, 辽宁省房地产市场供求两旺的良好局面。根据沈阳分行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省商品房施工面积6123万平方米 ,增长15.2%。新开工面积2939万平方米,增长12.3%。竣工面积2064万平方米,下降3.5%。全省商品 房销售建筑面积1749万平方米,增长16.7%。

  狂涨狂降危害都大

  《报告》分析,在房价狂降状态下,会使房产贬值,使广大投资者变成负资产者。房价持平不动,虽然有利于住房消 费者,但不利于开发商、投资商,也不利于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如果房价处于狂涨状态,虽然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 投资者,但严重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压抑消费者的住房消费需求,限制广大居民改善住房条件需求,也容易加剧社会两极分 化,引发大量社会问题。

  

  房价应该保持微涨

  央行报告认为,“一个地区房价长时间处于微涨状态应该较为适合。”房价涨幅低于当地GDP和居民实际收入的涨 幅,广大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能不断得以满足。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