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房价细则月底出台 北京实行购房实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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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0:34 法制日报 | ||||||||
稳定房价细则月底出台 北京将实行购房实名制 本报讯谢炜针对国务院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多个相关部门正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记者日前从北京
根据北京市建委所属媒体《建设市场报》报道,其具体内容包括: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 据北京市建设房屋交易处处长沈洁透露,北京市几个部门正在对该实施细则进行最后的调整,“北京市的实施细则将依照国务院文件制定,不会有很大变动”。沈洁透露,细则将在有关“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上,进行更为细致的说明。 据介绍,目前北京并没有相应的文件禁止期房转让,在北京落实七部委《意见》的实施细则出台后,北京将在这一点上进行政策补充。 对此,沈洁表示北京市期房转让量本身就不大,从年初至今共有10多次经过了备案的交易,而自从七部委文件下发后,北京市也停止办理期房转让的手续。她介绍,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在禁止期房转让方面与七部委《意见》并无很大差异。 专家:地方政府要对房价担起实责 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发布一周有余,北京城区房价仍然走高上扬,全国其他城市房价走势亦为之波动不大。大房地产商仍在轻而易举地形成价格联盟,从房市圈钱。房价为何只升不降?七部委抑价调控为何化为了“绕指柔”?有专家称,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做法,事实上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托市”之效。在1999年以前,为拉动内需,各地都出台了鼓励购房的措施,譬如实行买房退税、贷款优惠等。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剑走偏锋”,纵容了房价节节高涨: 其一,拔苗助长,急于将房地产培育成支柱产业。不少地方政府在产业规划中,都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朱林兴教授曾说:“房价越高、高档房越多,对地方政府而言,意味着财政收入增加、GDP增大。”为此,一些地方政府一方面加大征地、供地力度,扩大产业规模;另一方面,则通过开发规划、产品结构、预售审批等环节,默许、支持商品房高档化,导致结构失衡。其二,不对商品房进行成本、利润核算,作为生活必需品的商品房,其定价完全放开,基本是开发商报多少是多少。其三,对外地人买房不作限制,纵容炒房。 房价越高,对地方政府而言,意味着财政收入增加、GDP增大。要想抑制房价居高看涨,地方政府必须做出为民谋福利的态度,割舍地方政绩至上情结,切实落实好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