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牢电磁环境污染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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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0:49 中国环境报 | ||||||||
山东省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要求各级环保部门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保证该项工作开展的经费,以提供或购置必要的申报登记设备。 山东省明确了此次申报登记的范围:广播电视发射系统,通讯、雷达及导航发射设备,工、科、医电磁设备和高压输变电系统设备以及交通电磁辐射设备等。同时,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电磁辐射设备申报登记的豁免应由省级环保行政主管
山东省要求,每个电磁辐射污染源项目都要填写《全国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表》,逐级审核、审批。省环保局将对全省申报内容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建立文本档案和数据库,确立全省重点电磁环境污染源和监控目标,建立污染源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