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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案办案民警自杀 律师认为:后续司法保护程序出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1:00 江南晚报

  本报广州消息 据广州日报报道:25日凌晨1点半,湖北京山县公安局110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潘余均被发现在武汉市黄陂区一墓地自缢身亡。

  11年前,潘余均为京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他参与了佘祥林杀妻案专案组。亲属介绍,今年5月21日,潘被湖北省佘祥林案调查专案组带至黄陂区隔离审查,24日中午,他在给妻子张银兰的电话中称:“实在没办法,不想活了。”这成为他的临终遗言。

  佘祥林本人在回忆潘余均当年审讯他的情况时,说了这样一句话:“他也对我实施了刑讯逼供,而且,在所有办案警察当中,他对我采取的刑讯逼供的手段,还属于‘中等偏上’。”殡仪馆:家属在潘余均的尸体旁痛哭昨日,前往黄陂区采访的记者,在黄陂区殡仪馆都能看到潘余均穿着警服的尸体。但是,在尸体的脖子上,很难看出有明显的绳索痕迹。而据介绍,潘余均在黄陂区的墓地自杀时,使用的是一根废弃的电线。

  在潘的尸体周边,站着的,蹲着的,抽泣的,痛哭的,都是潘的家属和亲戚。

  目击者:一墓碑上有用血写的“我冤枉”随后,记者联系上了一位目击了潘余均自杀现场,并了解后续进展的知情人。他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场景:潘余均自杀的那个墓地,是武汉市黄陂区一个比较大的公共墓地。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潘余均自杀前,用破易拉罐割破了左手手腕的动脉血管。而且,在该墓地的一块墓碑上,还看到用血写的“我冤枉”几个字。

  这位知情人还向记者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潘余均是5月21日被湖北省佘祥林案调查专案组带至黄陂区隔离审查的。临走时,他对妻子张银兰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有事的。当年办这个案子又不是我一个人,况且,我也不是主要的经办人。我不在的时候,你要自己好好保重身体,照顾好孩子。”张成茂:自杀是后续司法保护程序出了差错的结果“早在4月26日,也就是佘祥林冤案重审判决结果生效的那天,我就曾经向最高院写了一封‘呼吁’信,希望启动该案的后续司法保护程序。”对于潘余均的自杀,佘祥林杀妻冤案重审的辩护律师张成茂说,“因为佘祥林无罪在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之后,那就意味着当年侦办和审理该案都是错误的。也就是说,与该案有关的公安等司法人员,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最终的责任还是集体的,而不仅仅是某个人的。”“而在这个后续的司法保护程序当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力促当年在办理佘祥林杀妻冤案过程中的司法人员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张成茂还说,“按照法定程序,如果这些人当中有人的确投案自首了的话,那么受理投案自首的部门就有责任将该投案人保护起来,包括他的言行和举动。而这样一来,就可以减轻个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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