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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12年,仍拿不到房产证 业主联名求助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3:01 金羊网-新快报

  72家无证业主大叫冤屈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 王绍龙/文)近日,记者收到佛山市石湾街道榴苑五街十六座(以下简称十六座)居民的联名信,信中提到了十几年来一直困扰着他们的房产证问题。信中称,他们所住的十六座自1997年竣工以来,至今未解决房产证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反映给相关的主管部门,但均未得到答复,此外,十六座的卫生、治安存在严重的不足。

  72家房客无房证5月25日,记者来到榴苑五街实地调查。十六座居民廖伯向记者介绍,十六座是由当时的石湾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开发建设的,后来由于跟某银行有债务纠纷,该公司把落成住宅单元的一半抵押给银行,作为该银行职员的福利房,还有一小部分是附近陶瓷厂给职工买的福利房,剩下的都是由个人购买。然而,直到现在,十六座的72户人家都没有拿到房产证。几年前,陈女士自己花钱买了十六座五楼的一个单元。她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的相关手续凭证:有购楼合同,合同上显示甲方是佛山市石湾区房产管理局,负责人、经办人的签章为黄某某,落款日期是1993年2月13日;有《佛山市区土地登记、交易收件收据》,还有盖着“佛山市石湾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不是发票),其中包括购房款、装修保证金等。陈女士气愤地说,自己的购房款已经付齐,相关手续也办完,可是对方承诺的房产证就是迟迟不办。一拖竟是12年,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好。

  16座大楼缺管理72户居民都拿不到房产证,他们都担心地说,这个业主名不副实,没有房子的产权。其中有很多是上了年纪的“业主”,这些老年人不无担忧地说,如果这个问题在自己生前都无法解决,那么死后儿女后辈更无法解决了。居民们还纷纷议论,在这里生活有诸多不便,甚至有时让人哭笑不得。家住6楼的何先生想把房子卖给自己的亲戚冯先生,可是由于没有房产证只能让冯先生暂时租住。何先生摇摇头对记者说,“自己的东西自己都做不了住啊。”十六座共有9层,楼梯间的铝合金窗几乎全被偷了,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不管,梁伯说,房地产公司把房子卖出去,其他就不管了,所以现在三楼以上的只剩下窗框了,有的窗框下沿距楼梯只有五六十公分。居民们反映,这么矮的高度,又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在狭窄的楼梯上,万一小孩子好动贪玩,或同时上下楼梯的人相撞,就极有可能从窗台上掉下去。后果不堪设想!记者看到,由于缺乏维护,楼梯口的公用防盗门都生了锈,而且有个别已经不能开关,失去了防盗作用。还有个别的防盗门安装非常不合理,部分居民被设置在防盗门以外,根本得不到防护。居民们纷纷表示缺乏安全感。有好几位居民气愤地对记者说,当时开发商向每户人家都收了500元钱作为安装防盗门的费用,但没想到防盗门的安装效果会如此差劲。十六座居民陈女士反映,这里的公共卫生问题基本没人来管。有的居民让自家的宠物在楼道拉大便,停车场更堆放满了化学原料,简直“乱七八糟”。十六座的居民曾向居委会反映十六座的卫生、治安状况,希望能够得到改善,但居委会称至今仍未接管十六座,仍由原石湾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管理。记者就此事质询了榴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位吴姓女士证实了居民的说法。她表示,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即原石湾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没有把相关的资料转交给居委会,换言之就是十六座仍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她同时也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事。而物业管理公司的解释是居民们不愿意交钱,对于卫生治安问题,他们也无能为力。至于资料转交一说,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他们只是代理商,没有这种义务和责任。

  声讨说法没结果十六座的居民想不通的是,认为自己所有手续都齐全,该交的都交了,该做的也做了,但就是见到不房产证的影子。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投诉,可就是得不到有效的解决,究竟症结在哪儿?居民们越来越纳闷。“我们十六座的居民,大多是当了一辈子的工人,置业买房是我们人生的大事,而且有可能是人生唯一的一次,但就是想不到会是这个样子。”霍女士一脸无奈地说。记者来到了原佛山市石湾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办公地点,发现偌大的办公场所只剩下四个工作人员。当记者问到是什么原因使得十六座居民到现在仍拿不到房产证。一个女工作人员说,当时自己所在的公司只是代售楼房,具体得找原石湾区房地产发展公司。记者又找到了该女工作人员所指的原石湾区房地产发展公司,见到了一个工作人员,他表示应该找马先生。马先生何许人也?记者随后拨通了马的电话。马表示,他当时接任原石湾工业开发总公司负责人时,原石湾工业开发总公司开发承建的十六座已经转手,给了原佛山市石湾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马称要向合同对方去讨说法。记者第二天又询问了佛山市原石湾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一男性工作人员否认马“转卖”的说法。指出原石湾区房地产发展公司和原石湾工业开发总公司是同一家公司,而且认为此事过于复杂。当时参与开发建设的公司改制的改制,合并的合并,更重要的是当时土地使用权就有争议,所以现在很难说清楚。记者询问了佛山市房管局有关部门,就是十几年过去,对榴苑五街十六座居民房产证问题有没有一个最终的结论。该部门科长没有正面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而只讲到“在2003年,房产证发放已经下放给禅城区房管局。”记者又咨问了禅城区房管局产权科,工作人员回答说,房产证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办下来,其中的手续肯定不齐全,如果齐全,产权科肯定给办,就能拿到房产证。但问到十六座居民的手续是否齐全时,她让记者看了“办证指南”及相关资料,称他们的相关手续已符合“办证指南”上的条件。

  出路何在未明了到发稿时止,有关的当事人和相关的职能部门都没有联系到,记者也将会做相关的了解调查。到底当时这些居民所办手续合不合程序,有没有法律效应?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是否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当时及现在十六座土地的使用权归谁拥有?发开商、承建商和代理商又是什么样的一种关系?如再征用这块地的时候,居民是否将丧失居所?十六座的居民也希望政府的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这件事情。还原事实的“真相”,还“陈年旧事”一个“公道”!(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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