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畅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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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4:34 光明网 | ||||||||
宋全政 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中小企业接收毕业生必须签合同、缴保险,特困毕业生找工作要重点推荐。日前,山东省发布了《关于做好2005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落实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的环境。
山东省提出,要认真梳理检查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凡不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政策规定、不利于毕业生就业的坚决清理取消。努力构建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畅通渠道,完善和落实吸引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街道社区就业的优惠政策,使毕业生引得来、用得上、留得住。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老化的实际,积极选聘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有计划地充实农村中小学师资。改进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形式,引导、组织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活动。根据当前毕业生多形式就业的新形势,研究制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保障服务措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山东省明确提出,凡中小企业接收毕业生,必须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及时为其办理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人事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对特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推荐,妥善安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