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拍卖高速路广告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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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5:12 东方今报 | ||||||||
年内,八成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拍卖 今报讯我省首次拍卖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少洛等4条高速公路的广告位经营权,今天正式进入拍卖招商流程。今年7月~8月,我省八成高速公路的广告位都要拍卖,高速公路广告市场有望告别“混战”局面。待拍路段年底前通车
据拍卖方河南公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本次推介的少洛、济焦、济洛和洛阳西南环城等4条高速公路均为河南省公路局承建,将于今年8月1日以后、年底以前陆续通车。 据了解,这4条高速公路的总里程为200.346公里,共有296个广告位,经营时间为5年,委托河南省炎黄拍卖行进行拍卖。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今年7月~8月,该公司也将拍卖京珠、连霍高速公路河南境内全段以及机场高速等共1348公里的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一拍”治乱可双赢 河南高速公路从1994年开始建设,目前通车总里程1758公里。高速公路户外广告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迅速“繁殖”,甚至出现农民在自家田地里设置广告塔的现象,广告市场混乱,这些密集的广告也给行车安全带来了隐患。河南省交通部门多次治理这种无序局面,都没有取得明显效果。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立交区、服务区和过路天桥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在收费站区等地段设置广告也必须经过省、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河南省一家大型广告公司负责人认为,过去高速公路广告的招标、议标和租赁方式容易滋生腐败,造成资源浪费,而拍卖可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开发广告资源,挖掘市场潜力,盘活现有资产,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赢。 专家指出,拍卖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在河南省尚属首次,它标志着河南高速公路广告资源已经形成合力,对河南省高速公路多种经营开发和提高高速公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河南省吸纳外来投资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记者 邹庆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