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缢警察血书“我冤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5:34 深圳晚报 | ||||||||
自缢警察血书 我冤枉 亲属拒出殡恐死者背全部责任 湖北京山消息据新闻晨报、信息时报报道,自缢民警潘余均的尸体运回湖北省京山县,但当事方就其后事处理发生分歧。亲属仍然坚持拒绝当地有关部门27日出殡的提议,并要
没有合理解释不出殡 “是的,我们已经回到京山县,”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与死者潘余均的亲属刘强(化名)先生取得联系,“潘余均的遗体已经放到县殡仪馆,在没有得到合理解释之前,我们不会接受出殡的要求。” 刘强说,关于潘余均的死,他们亲属已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三个要求:有关部门首先应对潘余均有个是非功过的评定;其次,对其死亡作出合理解释和定性,如果以其个人死亡来承担佘祥林冤案的全部责任,那明显是非常不公平的,何况潘余均是在被调查期间死亡的;最后,亲属希望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 目击者:血写“我冤枉”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一位目击了潘余均自杀现场并了解后续进展的知情人。他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场景:潘余均自杀的那个墓地是武汉一个比较大的公共墓地。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潘余均自杀前,用破易拉罐割破了左手手腕的动脉血管。而且,在该墓地的一块墓碑上,还看到用血写的“我冤枉”几个字。“这几个字还比较大和醒目。” 这位知情人还向记者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潘余均是5月21日被湖北省佘祥林案调查专案组带至黄陂区隔离审查的。临走时,他对妻子张银兰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有事的。当年办这个案子又不是我一个人,况且,我也不是主要的经办人。我不在的时候,你要自己好好保重身体,照顾好孩子。” 知情人透露,潘余均自杀时,穿的是便装。等到潘的家属从京山县赶到黄陂区时,却没有见到潘的尸体,而是被告知,潘的尸体可以运回京山。但是,等到潘的家属看到潘的尸体时,潘的尸体已经在黄陂区殡仪馆了,而且,尸体已经穿上了警服。 佘祥林:他为什么做傻事 昨日下午,记者与佘祥林取得联系。在表示惊讶之余,佘祥林说,有什么事情完全可以跟调查组说清楚,潘余均不应该做出这样的傻事。 佘祥林透露,潘余均只是京山县公安局刑侦民警,在专案组7名成员中也是一个普通成员,潘余均曾经审讯过他,他对我也是采取了刑讯逼供手段的。而且,他采取的手段,在所有办案警察当中,也是‘中等偏上’的。”“他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傻事……”在电话里,佘祥林称,他为了妻子,蒙冤11年都坚持过来了。 对于潘余均的自杀,佘祥林的律师张成茂说,“因为佘祥林无罪在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之后,那就意味着当年侦办和审理该案都是错误的。也就是说,与该案有关的公安等司法人员,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最终的责任还是集体的,而不仅仅是某个人的。” “但从后来以及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后续的司法保护程序并没有得到重视。”张成茂说,“出现潘余均自杀这种情况,也就是偶然中的必然了。”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