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关注民生:医保住院费限额可否根据病种设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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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 记者欧阳四平报道:“社会医疗保险某些方面规定已变得不大切合实际且较难操作,社保部门能不能根据病种或病情而设定不同的住院费用限额呢?”在正在举行的政协深圳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吴江如此建议。 随着深圳市定居人口的增多,农村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老年参保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慢性病、重病、恶性肿瘤等疾病患病率和住院有所增加。重病住院比例比以前明显增加
吴江认为,现在的社会医疗保险并不是当初的低层次、广覆盖,以保证基本的医疗健康为主。因为新技术项目、昂贵的检查,和昂贵的药物逐渐被审批收入新的医保范围,若按病情和社保目录检查和用药,则造成普遍超支现象。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管理”中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常见的140种疾病,仅有37种的平均费用少于4500元,同时按病情大多数为轻病,可不住院,其余109种疾病均超过社保给医院的每次住院费用定额,平均为17559.19元,是目前社保费用限额规定的3-4倍。 吴江建议,社保部门应该深入调查研究和了解深圳地区投保对象的年龄、疾病谱、住院病人状况、审批入医保的检查和药物等的变化,作出合理的医保费用的调整。他说,社保部门可以参考“深圳市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管理”中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的费用,制定不同疾病和病情(如A、B、C、D型病例)每次住院的费用标准。此外,社保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批和控制进入医保的各项昂贵检查和药物关,或增设应用昂贵检查和药物的险种,以方便患者多元化需求。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