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聘十年短工资 愤而离职反被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南海讯 佛山市南海区和顺人郑紫荣擅长书法艺术,在当地小有名气。2003年,南海一家木雕工艺厂老板与其签订了一份10年的聘任合同。然而,郑工作半年后,因厂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资,双方不欢而散,郑的生活由此陷入困境。 2003年初,郑紫荣与南海一家木雕工艺厂老板相识。在获知擅长书法艺术的郑在中国书艺界有一定建树后,该老板就极力邀请他到厂里担任艺术总监。双方随后签订了一份为期
然而,郑紫荣上了半年的班后,厂方并未按合同规定分月支付工资给他,总共才支付了500元。去年4月,郑紫荣拒绝上班。去年7月,厂方以郑擅自辞职为由将他告上法庭,要求郑赔偿擅自辞职造成的损失3000元,并返还两幅获奖作品《大浪淘沙》和《官文天旨》。南海法院驳回了厂方的诉讼请求,同时判令厂方向郑紫荣支付所欠工资16900元,厂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郑认为厂方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因此也提起了上诉。 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厂方须支付郑紫荣工资16900元,郑紫荣返还书法作品《大浪淘沙》给厂方。 郑紫荣对记者说,过几天他准备去法院申请执行,尽快要回工资,继续创作“万米长卷”书法作品。(曾伟荣 王宇)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