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邮寄不到将采取公告形式送达,逾期将多交钱要扣分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去年9月开始委托市邮政局邮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以来,到目前为止已邮寄“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共30多万件,但是邮寄送达率仅有56.8%,有四成多车主因地址不详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收到。对于那些邮寄送达不到的“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公告方式将车辆
违法信息送达当事人,车主也可登录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查询并尽快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公安交警部门介绍,如果当事人在车辆被公告75天内未能依法及时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逾期每天将被加处罚款3%;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除罚款外还将被记12分;除此之外,还将停办车辆年检、审等各项业务。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从2004年5月份启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以来,全市共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近203万宗,其中有28万宗因逾期处理被加处罚款。据统计,在邮寄无法送达的“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中,有30%是由于车主登记的地址不够详细、地址残缺,造成无法上门投递;近60%是由于车主已经迁移新址,且没有办理地址变更手续,造成邮局无法送达邮件。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应尽快、及时办理地址变更备案手续。车主既可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地址变更备案登记手续,也可到市内各大邮局的代办点(免费)办理。在收到“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后,车主在规定期限内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大厅(广园西路340号之一)接受处理,同时也可委托市邮政局的营业网点代办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蒋忆军 王普)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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