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明星以消费者身份推荐商品视为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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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20: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吴庆才) 北京市工商、卫生等多部门今日宣布,联手打击虚假广告。今后,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均将被列为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 从今天起,北京将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列为今年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的内容,除上述
此外,北京还首次明确提出,发布虚假广告问题突出的新闻媒体,将被责令改正,对有关负责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列入信用“黑名单”,对负有责任的广告公司暂停、限制甚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 据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介绍,北京市是全国广告市场最发达的地区,截止二00四年,北京约有一万家广告公司,发布广告的新闻媒体更多达一千六百二十一家,去年广告经营总额达到两百一十五亿元人民币,占了全国广告经营总额的五分之一。 近年来,北京市违法广告问题日益突出。二00四年,北京市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两千余件,罚没款一千七百多万元人民币。其中,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问题尤为突出。国务院副总理吴仪针对北京等地的情况作出了“力争今年内基本消除虚假医药、保健品广告”的指示。国家十一部委也首次联合发文,要求各地严查虚假广告。 北京严查六种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净化广告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