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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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1:05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 (记者高志华)近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为了促进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工作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我区印刷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企业的增值税将实行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政策的纳税人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在财务上要实行单独核算,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不享受上述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今年1月1日以后交纳的增值税都可以退还给企业。(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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