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颁布六条硬纪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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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3:08 哈尔滨日报 | ||||||||
据中新社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负责人昨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公诉队伍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明纪律,保障公诉权的正确行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颁布六条硬性纪律规定,以保证公诉权不被滥用。 据悉,高检院防止公诉不“公”、保障公诉权正确行使的六条硬性规定是:凡是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私放犯罪嫌疑人、帮助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以及通风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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