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给市场闯入者“清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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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7:2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关凤祥)地方保护主义行不通啦!即日起到7月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清理实行地区封锁和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地方性法规文件。 省政府将废止和修改违规条款。加快统一市场建设,打破地区封锁,避免恶性竞争。届时,外地的产品和服务在我省各地市场将不再受到限制。7月底前完成清理
省政府要求各地的清理工作须在7月底前完成,凡我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不公平待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均被纳入清理范围。取消9项不公平待遇 我省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是:直接限制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产品和服务进入外地市场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收取费用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而且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技术、检验、认证措施的;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设定审批的;制定经营、购买、使用本地产品的;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歧视性市场准入和不公平待遇的;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造和重组的;限制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其他违规实行行业垄断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