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租民房做学生宿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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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7:2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姜秋玉)沈阳市教育局局长李梦玲昨日为全市千余所中小学下了“死命令”。 李梦玲提出不准学生上课期间随便进入宿舍,也不准学生在宿舍接待校外人员。学校无住宿条件,严禁招收住校生,学校更不得租用或变相租用民房做学生宿舍。
李梦玲强调“学校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30分钟之内用电话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迟报、漏报要严肃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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