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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拒绝火化自杀民警尸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7:49 潇湘晨报

  本报京山讯昨天一大早,湖北省京山县县委专门负责处理潘余均事件的工作组领导来到京山县殡仪馆,要求家属以大局为重,尽快火化潘余均的尸体,但被潘的亲属拒绝。亲属们称,在潘的死因没有定性前不能火化其尸体。潘妻张银兰还表示:“我们急需一个外地的律师来帮我们打这场官司,为潘余均讨回公道。”

  张银兰的一位哥哥向记者陈述了他们向相关方面提出的要求:一是潘余均的死亡原因
是什么?“他临死前写下了‘我冤枉’三个字,是不是被某种原因所逼才自杀,这个原因是什么?”二是潘的后事怎么处理。“他的死亡是因公还是因私,这样的死亡是不是有关方面要负责任?”三是有关方面要对潘家人进行经济赔偿。比如孩子的抚养费、老人赡养费及安葬费用等。在前日下午与京山县政府有关方面的接触中,潘的家人提出了这些要求,但均没有获得答复。

  潘余均的家属还对湖北省佘祥林纠错专案组相关人员的责任提出了质疑。一位24日曾参与寻找潘余均的亲属介绍说,潘当天最后一次从黄陂打电话回家,说“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先走了”之后,张银兰即将此情况向京山县公安局报告,晚上6点黄陂警方开始派出人员寻找潘余均,其间四个小时,纠错专案组一直没有通知家属潘的消息,“这段时间内有关人员有没有寻找潘余均”?黄陂警方及京山赶去的人员直到当晚12时仍没有找到潘。第二天凌晨,一位农民在墓地里发现了潘余军的尸体。

  “既然是对潘余均进行看护,那么看管人员是否要对潘的出走及自杀负责任?”这位亲属质疑。据亲属们介绍,纠错专案组对潘接受调查方式的描述是“走读式”谈话,这不是双规也不是司法程序。走读式谈话暗示着潘在接受调查时是有自由的。亲属们认为,这个谈话过程充满了太多的问号。

  “我们现在仍未看到潘余均的尸检报告。”潘的弟弟说。京山县政法委书记、京山县公安局局长李德权昨天上午向记者证实,在潘的遗体送回京山前,黄陂警方即对潘的死亡进行了司法鉴定,确认其为自缢身亡。

  京山县委宣传部及京山县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省里有关方面尚未对潘的死因作出结论,他是畏罪自杀还是其他原因自杀,以至于他们在对其家属进行安抚工作时不知应遵循什么口径。他们亦希望省里尽快对潘余均的死下一个结论。

  目前,京山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专案组,一方面负责安抚家属工作,另一方面还负责协助省里有关部门调查潘的死因。大河报记者 朱长振

  《佘祥林冤案一办案民警自杀》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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