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六条硬纪律 防止公诉不“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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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8:50 南方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公诉队伍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明纪律,保障公诉权的正确行使,最高人民检察院已颁布六条硬性纪律规定,以保证公诉权不被滥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防止公诉不“公”、保障公诉权正确行使的六条规定是:凡是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私放犯罪嫌疑人、帮助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以及通风报信、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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