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喜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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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9:3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消息:昨天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传来喜讯———我市作为浙江省唯一的地级市,荣获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苍南县县委书记余梅生、温州万宏汽车轴瓦泵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钟忠妹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称号,与市长刘奇一同在京领奖。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
温州是一个多民族城市,拥有少数民族45个,总人数达14.5万。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介绍,其中迁入最早、人口最多的是畲族,达8万余人,其次是回族,约1.5万人。全市共有7个民族乡镇和143个民族村,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特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团结、进步、稳定、发展”主题,切实加大民族工作力度,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84人,专业技术人员1418人。同时,少数民族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已经普及,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超过98%,农民脱盲率达94%。 除此之外,我市还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促进了对口支援地区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市援藏、援疆、援川的资金累计达3100多万元,实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29个,实际总投资2.87亿元。温州民营企业在民族地区的投资建设涉及各个行业,累计达1760多亿元。(温州日报记者马玉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