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短期投机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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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09:37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张旭东)国家外汇管理局27日称,为遏制无贸易背景的短期投机资金,国家外汇管理局于日前发布《关于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规范和完善现阶段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行为,抑制投机行为,维护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这一规定自6月1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银行在收到收汇单位的境外汇款后,应当根据汇款指示认真审核汇款
《通知》还明确,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待结汇账户,不需外汇局批准。待结汇账户余额不计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限额。进入待结汇账户的资金,原则上只要能够证明真实交易背景即可办理结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