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预防“一把手”违法犯罪应强化外部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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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0: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从已经披露的许多案例看,问题的可怕之处不在于规则的缺失,更在于对规则的蔑视。我们当然应该健全规则、完善制度,但同时,我们更应关注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 据新华社5月23日报道,震惊全国的南海华光亿元骗贷案日前在广州和佛山一审宣判,与骗贷6.2亿元的私营企业主冯明昌一同获刑的,还有南海财政局的两任原局长,工商银行的3名原行长、副行长,10多名原银行工作人员也受到惩处。
另据新华社5月24日报道,中国建设银行日前出台了《关于追究案件发生机构及其上级机构领导人员责任的规定》,要求实行领导人员失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制度。规定中的领导人员覆盖全行,即包括总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在内的总行、分行和支行的各级领导人员。 近几年来,有关金融机构“一把手”的失职和违规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每一起相关案件的披露,都往往引发大量的评论。这当中,有一种倾向非常值得讨论,那就是,每当这些机构发生“一把手”违规和犯罪问题,人们都自然而然地把问题归结为“规则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应该说,相对于其它某些行业而言,金融机构的规章制度是比较严密、比较全面的。几乎每一个金融机构,每一个方面都制定有相应的制度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全,内容不可谓不细。然而,这些规则对于某些“一把手”来说,往往却形同虚设。以南海骗贷案为例,贷款的权限、贷款的流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相关人对这些也是熟知的,可就是这些人,甚至就是有些规则的制定者,却视规则为无物,将规则变成了一纸空文。那么,怎么会是这样呢?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许多时候是因为“一把手”的权力太大,“一把手”的行为几乎不受监督。显然,如果“一把手”践踏规则,那么,再好再全的规则也是很难发挥作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问题的可怕之处不在于规则的缺失,更在于对规则的蔑视。我们当然应该健全规则、完善制度,但同时,我们更应关注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 其实,“一把手”蔑视规则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行业是有某种普遍性的。从已经披露的许多案例中,我们都可以找出类似的问题。不可否认,正是因为一些机构、一些单位的“一把手”不在乎规则,这才导致规则在这些机构、单位成了摆设。更为严重的是,在这种风气之下,这些机构和单位的内部监督组织不是不敢监督就是不去监督,从而造成内部监督虚置、内部检举被隔离和虚化,导致内部监督和行业监督很难在事前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所以我们认为,预防“一把手”违法犯罪,在强化制度的同时,更应当加强外部的监督。 外部的监督应当包括有关部门的专门监督和公众的社会监督。专门机关的监督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在内部监督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时候,社会大众的检举对权力机关的监督就显得更为重要。“一把手”出现的类似问题是权力失范的具体体现,在当前情况下,应当重视通过社会监督,通过普通公民的检举和支持有效加以解决。此外,对“一把手”的监督有一个社会博弈的问题,如果社会监督作用能够有效发挥,就可能对其形成一种约束乃至心理压力;如果社会监督和专门监督形成了良性互动的监督机制,“一把手”即使出现问题,也可以及早发现,从而可以减少和挽回损失。对这一点,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