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败诉方的赞扬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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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0: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近日,灞桥区法院的路小红法官收到了一份被告回函,回函中说:“回顾一年多的审理过程,作为一审的灞桥法院是让人信服的,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尽管我们是败诉方,但本着对法律的尊重,将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再次对贵院及路法官表示深深的敬意。”败诉方向法院写赞扬信,这听起来也许有点天方夜谭,但这确是发生在灞桥区法院活生生的事实。
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石某是灞桥区香王村村民,在自家地里干活时被高压电击伤致残,起诉被告陕西钢厂清算组即西安建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 原告因病住院治疗,急需钱用,路庭长在接案的当天,就到相关单位查档案,找地址,并亲自到被告处送达传票及诉讼副本,安排开庭时间。原告住院治疗,治疗费成了大问题。路法官不辞辛苦,多次到被告方找公司领导协商,希望由被告先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但此时判决书并没下来,但看到路法官为了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的案子,三番五次来上门做工作,他们也被法官深深地打动了,在案件审理期间,为原告垫付了部分治疗费,使得治疗顺利进行。 一审宣判后,被告方提起上诉,在案件的二审期间,他又积极上门 找被告,为原告解决治疗费用。二审很快有了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官司虽然打输了,可路小红法官的所作所为却令被告方大为感动,于是,他们不仅在终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一次性将28万元赔偿款交给原告,而且为路小红法官送来了一封特殊的“赞扬信”。 记者杨斌鹄通讯员肖伟实习生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