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综合治理成效大 我区代表全国受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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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0:30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法治新报记者杨树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近日在北京举行,我区有一个市、两个集体和两名个人受到表彰。 在全国受表彰的优秀地市中,我区银川市榜上有名;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青铜峡市综治办被评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为彭阳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兴源和海原县综治办主任马应生。
2004年,我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幅度比较大,在全国排第七位;今年1月至4月,我区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10.2%,社会治安总的形势趋向良好。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顺桃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综治委,对获得表彰的我区代表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并与代表们进行了座谈。李顺桃指出,做好综治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非常重大。在全国表彰会上,中央领导对综治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各部门、广大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向本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的先进工作者看齐,为推动“平安宁夏”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为全区小康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