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范高速公路广告招租 将首拍高速路广告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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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1:17 新华网 | ||||||||
河南省将首拍高速路广告位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27日电 河南省炎黄拍卖行受委托将公开拍卖四条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在27日举行的情况说明会上,高速公路业主——河南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公开拍卖广告位将规范高速公路的广告招租与设立。 据介绍,本次将集中拍卖的即将峻工的四条高速公路总通车里程为200公里,涉及到少林寺—洛阳、济源—洛阳、济源—焦作以及洛阳西南环城四条高速公路;总广告位296个
河南高速公路广告位曾经因混乱无序、高度密集等原因受到社会关注,多家媒体曝光。2004年11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对高速公路广告作出专门规定: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立交区、服务区和过路天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在以上用地区域设置广告设施的,应当经省、省辖市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完)作 者:记者顾立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