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公众参与程度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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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1:4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李斌)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副所长邓晓梅博士27日在此间表示,我国城市规划和公共工程决策中公众参与的程度相当低,基本上处于“非参与”或“形式性参与”的初级水平,公民参与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邓晓梅是在中国工程院等单位举办的“我国大型建筑工程设计的发展方向”工程科技论坛上做报告时做出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歌剧院、电视塔、电视大楼、机场航站楼等公共工程建设在全国各地大量展开,引起人们关注。邓晓梅指出,当前我国大型公共工程建设程序相当完善,但在已有各环节的透明度、参与度和问责度上都有所欠缺。 “目前由于公共工程的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技术专家常常感到自己在各种压力下孤立无援而难以坚守立场,使本来为确保科学决策而设置的各种评估程序流于形式。”邓晓梅建议在程序、信息和责任等三个方面增加透明度,“当相关专业技术决策咨询人员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将直接展现给社会公众并接受历史的拷问时,就有可能从中获得力量,从而顶住利益集团的压力甚至是行政的干涉。” 公众意见调查、社区论坛、公众评议、公众审查、公众听证会……我们既要大力促进公众参与,努力为公众参与发挥实质性影响创造条件。邓晓梅建议在大型公共工程决策和实施中强化公众参与,使公众参与程序法制化;探索合理的公众参与架构,促进有效参与;加强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增强问责度,大力推行限额设计,推行廉洁公约体系和独立审计人制度,将项目后评价纳入公共工程项目实施法定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