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援手说理析法化干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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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2: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现年28岁的肥西县青年农民陈明,2004年6月,从上海打工回家后,经同村村民陈勇年介绍,与广西籍女子廖有芳结婚,花去介绍费13000元。婚后,一对新人赴上海继续打工,想不到一个月后,新娘却一去不归。 陈明多次寻找不着,无奈之下,回乡后随家人向媒人陈勇年要人要钱。陈勇年认为,两人已正式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已为合法婚姻,婚后走了人,与己无关。陈明在亲属的
今年1月,陈明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陈勇年伙同廖有芳诈骗,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予受理。随后,陈明又到肥西县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该院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指派侦查监督科调查,结果查明廖有芳在结婚时出示了真实身份证,提供了真实住址等,由于廖有芳下落不明,陈勇年的行为难以认定。在回复陈明之前,该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为防止双方因认识分歧,矛盾激化,有必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进行及时有效的调解。 于是承办检察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和亲属进行沟通,并认真做好思想工作,讲法律,明情理,消除他们心中的怒气和怨言,促使双方和解,然后,将双方约到检察院进行商谈。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检察官数次调解和情、理、法的感化下,终于打开了双方的僵局,使双方都向后退让一步,陈勇年愿意赔偿陈明3000元,了结双方的纠纷。 陈明、陈勇年拿着签好的协议,分别向检察官握手致谢,表示今后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对待婚姻大事不再草率。(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周云 高宗升·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