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规定企业超标排污一律停业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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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3: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佛山讯 (记者杨明 通讯员区志贤) 23家电厂排出5.66万吨的二氧化硫,占了佛山工业企业排放总量的一半,成为导致酸雨和灰霾天气增多的原因之一。昨天下午,佛山市召开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治理现场会提出,超标排污企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将一律停业关闭。 电厂成排放二氧化硫“老大” 环境统计数据表明,2004年佛山市23家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66万吨,而其他纳入环境统计的736家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5.97万吨,远远超过了广东省8万吨的总量控制。 去年全年佛山酸雨的频率为74.6%,污染情况有所加重,而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导致酸雨污染和灰霾天气增多的主要原因。 据悉,目前佛山列入广东省控废气重点源的企业共有9家。佛山市经贸局副局长李坚表示,尽管今年佛山各地电厂还需要顶峰发电,但不能作为延误治理改造的借口。各电厂必须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全面推进脱硫工作的开展。经贸和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对佛山市电力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实行浓度和总量控制。而对于排放污染物超标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实施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政府将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监控 佛山市环保局副局长麦洁华介绍说,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到明年各电力企业必须完成能源改造、燃料含硫量控制或配套脱硫设施,各级环保部门将加强对企业使用的燃料含硫量的检测。 今年年底之前,环保部门将实现对佛山9家二氧化硫省控重点污染源电厂的24小时在线监控。此外,环保部门将强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的足额征收,明年将达到每公斤0.6元。此项费用将根据对排污企业的监测结果,每月重新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