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深圳法院为外来工追回欠薪5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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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6:1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昨天,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五年来,深圳法院为外来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亿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540余万元。 针对我市外来劳务工多、劳动争议案件多的实际情况,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进城务工群众的司法保护力度。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30610件,为广大外来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亿元。
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使他们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据统计,五年来,为了使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市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2963件,共计540余万元。同时,对涉及困难群众利益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案件,法院一律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诉讼程序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如何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成为我市两级法院工作中突出考虑的一个问题,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相关便民措施。 市中级法院认真总结历年来的经验,制定了《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实施意见》,推出了10个方面50条司法为民措施。各区法院则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了远程立案、异地受理、预约立案、双休日立案、预约接访、网上及电话查询、诉讼指引、风险告知和当值法官等制度,设立速裁法庭、夜间法庭、双休日法庭,人民法庭启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 信访部门是法院倾听群众意见,了解当事人诉求的一个重要窗口。近年来,我市法院大力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申诉难问题,建立了挂牌上岗、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期回复和院长、庭长接待日等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其中,法院严格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和申诉来信来访限期回复制度,对当事人和群众来信来访,由第一个接待的法院信访工作人员负责跟踪该信访的处理全过程,直至该信访事由得到处理。 作者:记者王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