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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宝亮唱《暗香》赔4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6:29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新)因未经歌曲《暗香》词作者陈涛同意,也未向陈涛支付报酬,沙宝亮又在一个演唱会上公开演唱《暗香》,结果不仅自己要赔4500元,也使演唱会组织方同时赔上了4500元“罚款”。

  陈涛是电视连续剧《金粉世家》里歌曲《暗香》的词作者,是该歌词的著作权人,他曾就《暗香》演唱与沙宝亮打过官司,2004年3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终审判决,
判令未经陈涛许可沙宝亮不得使用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可2004年4月18日,沙宝亮又在同里镇政府和太湖国旅共同组织的商业演出“中华情同里之春”大型演唱会中演唱歌曲《暗香》,被陈涛再次起诉到朝阳法院。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令沙宝亮赔偿陈涛经济损失4500元,并在报刊上向陈涛公开赔礼道歉,同里镇人民政府也必须在10日内赔偿陈涛经济损失4500元。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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