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墓”事件折射殡葬观念陈旧 期待相关立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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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7:16 新华网 | ||||||||||
本报记者 余颖 “原全国人大代表”的闪亮光环、豪华奢侈的“活人墓”、篆刻有“美德良操百世铭,勤政廉洁两袖清”的碑文、数家媒体的集体曝光……当这些“元素”发生联系后,修活人墓的原全国人大代表冯国良上周起骤然成为全国民众炮轰的“靶子”。 其实,最近被媒体曝光的活人墓事件又何止这一件,这么多人热衷给自己修墓,而且这些人并非无知妇孺,背后的东西恐怕不能用一句“习俗”就交代完。更需要反思的是,这类事为何往往是由媒体率先发难? 媒体披露 《重庆晚报》率先于5月16日披露了此事,立即引起轰动。 报道此事的记者丁香乐向本报记者透露:这一报道的报料人正是冯国良儿媳妇任正芳。各媒体迅速跟进,第二天起国内50家报纸都以《重庆原全国人大代表修建豪华活人墓》为题,对此事跟踪报道。各报几乎一致都是以强烈的批评口吻报道此事。该事件也成为网络上一大热点,数千网友在各家论坛热议,评论文章层出不穷。不少电视台、电台也邀请各界人士进行大讨论。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即使是在媒体曝光后,冯国良还是持观望态度,他强调的是:墓是退休后才给自己修建的,修建活人墓是当地风俗,类似活墓还有很多,甚至说“要拆一起拆,全县退休领导干部的一起拆”。 本周起,冯国良终于要开始清拆活人墓了,预计5人要用10天时间才能拆完。昨天下午,重庆市彭水县民政局有关部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民政局将于近日去核查。” 几个疑问 虽说墓是要拆了,但人们还有疑问:活人墓为何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是因为坟墓占地超标?是因为修建活人墓?是因为墓室建筑过于豪华?或者是修建坟墓本身?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的说法,判定其违法的惟一依据,就是坟墓占地超标。因为依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在冯的家乡是可以修建活人墓的。所以,对于冯国良提到的其他干部的活人墓,彭水县民政局汪局长解释:“他提的那些墓都是建在统一规划的公共墓地里,而且面积不过六七个平方米。”言下之意,不说自明。但他同时也说:“纪委今年年初也发过通知,党员干部是不能建活人墓的。” 多年从事殡改研究的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范英尖锐地指出:鉴于此事所产生的恶劣影响,有关部门应给冯国良以党纪处分。 活人墓热 近年来,媒体披露的活人墓事件层出不穷——— 在国家级贫困地区———重庆黔江石家区渗坝乡,有一座刻写“官爵至五品”等碑文的豪华“活人墓”,占地400多平方米,修建历时3年;华山风景区近期突然出现了上百座新坟冢,多数墓冢的“主人”仍健在;无锡“活人墓”狂啃城市“绿肺”…… 让人奇怪的是,为何每次媒体“发现”时,坟墓都已修建好多日? 有民俗学家认为,修活人墓此风的回潮说明民众殡葬观念之陈旧:“活人墓如此兴旺,也是很多人认为为活人建造的墓地为‘寿地’,是用来延年益寿的。甚至有人提出不能废止墓葬,理由是我们五千年的历史都是挖出来的,我当时就回答他,难道你现在还希望后代人把你从坟墓中挖出来吗?” 广州医学院人文所董玉整教授则指出:只有制定颁布施行一部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法》,确立法律的威严,才能有效遏制活人墓、造奢华墓等现象,让人们养成文明的殡葬方式。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已将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列入2005年立法计划。(责任编辑:常黎明)(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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