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从炒煤团真相品出的骇人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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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17:30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方明威 由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等公布的《关于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省投资兴办煤矿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首度揭开所谓“温州炒煤团”的真相。对于此前媒体所传的“温商亿元投资在两年内就可以全部收回”的说法,《报告》并没有否认。《报告》提到,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的温州民营煤矿,分布于山西全省,共计300多家,累计投资30多亿元;对于中
对于温州商人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是不是“一种正常的投资获利行为”,笔者并不关心。我真正关心的是这份《报告》披露的关于采煤成本与毛利的信息,通过计算得出一个骇人结论:原来煤矿根本“不怕死人”! 从每产百万吨煤的死亡率来看,美国为0.04%,俄罗斯为0.34%,南非为0.13%,我国是高居世界首位的3.10%。也就是说,我国每产一百万吨煤,要死亡3.1人。但是,这一百万吨煤将获毛利多少呢?按照浙江《报告》的信息,应在7000万元以上。对于国有大型煤矿来说,设备投入较大,其设备也比中小煤矿先进,劳动生产率应该比中小煤矿更高,开采成本还将下降,每吨煤所获得的毛利还不止70元。目前,河北、山西、贵州等地出台了煤矿事故死亡赔偿的国内最高标准———20万元以上。按照这个标准,每百万吨煤死亡3.1人,须赔偿63万元,相比百万吨煤获得的7000万元毛利,这点钱算什么呢?连1%都不到啊。即使把赔偿标准提高到100万元,总共所需630万元,也不到毛利的十分之一。 在如此悬殊的利益对比之下,煤矿会怕出事故、怕死人吗?根本不怕!对于年产百万吨煤以上的煤矿,一年死亡十来个人,相当于“挠痒痒”,就是死亡百人以上,也完全能够“挺得住”。况且对许多私人承包的煤矿而言,对死亡的农民矿工,矿主们常常像打发叫花子一样,给个两三万元了事。他们即使年产只有万吨左右,一年死上三五个人,两三万元的赔偿金对于他们而言,也是“无所谓”的。有着如此的“暴利”,与落实煤矿安全设备相比,向死亡矿工支付死亡赔偿金似乎“成本更低”、“更划算”。出于利益考虑,他们还会愿意花巨资进行安全建设吗?正因如此暴利,“黑心”矿主才有足够的钱来进行“官煤勾结”,寻求权力“保护”。 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一头是矿工们微薄的工资和微不足道的死亡赔偿金,另一头却是煤炭不断上涨的价格。煤炭主要用于发电,电价不断上涨,最终埋单的不过是普通百姓。而“一低一高”中间的暴利,就源源不断地流进了煤矿企业、矿主以及相关官员们的口袋。有着如此巨大的利益“诱惑”,也难怪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国财急红了眼,“亲自”开矿当起矿老板了。 一方面是煤矿安全设施“欠账太多”,另一方面是煤炭的暴利,不追问这些利润的流向,不改变这种显失公平的流动,我们永远无法堵住煤矿吞噬矿工生命的巨大“黑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