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无效”诉案辩结 6月17日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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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22:23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备受各界关注的去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纠纷的“当选无效”诉讼案,台“最高法院”27日召开言词辩论庭,经过辩论后,合议庭于下午14时30分辩论终结,订于6月17日宣判。 据“中央社”报道,此次言词辩论庭从上午9时30分开始进行,合议庭就“当选无效”、“选举无效”诉讼区别;潜在无效与潜在有效票定义、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争议法条
国亲律师团成员、律师等均表示,当选票数不实,不仅包括选票数量计算错误及有效票数认定错误,当然也包括潜在无效与潜在有效票在内,不论产生原因是否有关选务机关办理“选举”违法,都是“当选无效”诉讼处理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