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大乡村公路维护投入3亿拖拉机养路费全额返还县(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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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1:01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书岐、杨玉昭记者硕强)近日,我省出台《关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今后,省交通部门将拖拉机养路费全额返还县(市),以解决制约我省乡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瓶颈。据悉,按照这一规定,每年将有3亿多元拖拉机养路费全额投入乡村公路维护。 据介绍,2003年以来,我省进一步加大了乡村公路建设步伐,交通部门筹集各项资金
《意见》提出,乡村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列支的资金、省交通部门返还的拖拉机养路费。此外还可采取民主筹集、收益者捐资、公路两侧土地开发增值等多种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为保证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的安全使用,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专用账户,上级拨付的相关费用必须拨付到养护资金专用账户。同时,乡村公路养护资金要专款专用,养护节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