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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优惠政策住房标准月底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2:04 时代商报

  【本报讯】建设部27日下发的《通知》中规定,各地要在今年5月31日前公布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凡擅自突破七部委通知标准的,将被予以通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对此,建设部要
求各地,从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鼓励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建设出发,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当地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据介绍,为确保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调整等措施得到落实,该标准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今年5月31日前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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