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小节”损了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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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3:38 舜网-济南日报 | ||||||||
在一个现代都市,广告招牌、店铺名称和霓虹灯牌是商家店面的“眼睛”,也是城市美丽的风景。然而,一些不经意的疏忽,却经常给这道风景抹了黑。 在历山路与和平路的交叉口,一家烧烤店的玻璃门上赫然贴着“铁板尤鱼”四个红色大字,硕大的“尤”字看起来错得理直气壮;漫步街头,“工程按装”之类的灯箱不难看到,“欢渡”的不光有春节,“批发另售”更是大家见怪不怪的一个错字“经典”。
夜晚街头五彩的霓虹灯展示着城市的梦幻之美,可经常上演的“缺胳膊少腿”的把戏却让这美打了不少折扣。记者沿泺源大街、和平路至山师东路路口一带观察,竟有20多处霓虹灯是残缺不全的:一家大药店的招牌在夜色下显示的是“大药占”;在泉城广场附近,一处大型霓虹广告流光溢彩,可是,“现代之城”的城字中间却黑了一块,真是美中不足;一家银行20多层的办公楼的楼顶霓虹,银行两个字都是“瘸腿”的,气派的高楼顶着残缺的字号,让人不胜惋惜。 说起来这些似乎都是“小节”,可小节不拘影响的却是大形象。霓虹招牌是商家的脸面,投射出的是企业内部的“精、气、神”,反映出的是企业的管理水平,商家不能等闲视之。 (宋姝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