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费”岂能没完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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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3:5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邓海建(江苏教师) 5月25日《南方都市报》消息:随着广州洛溪大桥长达17年收费还贷长路终结的来临,市物价局原定近期就收费改革方案进行听证,前天又突然取消听证会。
“路桥费”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特殊时期公民缓解财政的压力的责任,而一旦路桥的日子好过起来,换个马甲再收费,就多少有些效仿《农夫与蛇》的寓言的意味了。 一座满是疑问的大桥,一条满是质询的高速路,以“路桥收费”的无休无止、无穷无尽来解释车流压力显然是“皇帝的新衣”。在这里,“收费者”成为一个权力过度集中的理性经济人——可以任意放行,而又不用为通行质量埋单,必然的选择就是:放行的车辆越多,收费越多,而路况越糟糕。 路桥费的持续性越强,这种带有垄断色彩的产权分配问题就越多,由于监管者的缺位,游戏规则的拟订都是“我的地盘我做主”——这也是高等级公路在审计中频频出问题的根源。对普通市民来说,大家只知道过桥要收费,却始终难明白究竟收了多少钱、还了多少钱、收费款项如何管理并使用。路桥费的暧昧与迷离使得这种持续收费更难以说服公众的知情权,在账务审计和公开机制缺乏下的再收费,难免是“一笔糊涂账”。从公平角度讲,路桥收费可以借鉴他国经验,比如美国,他们认为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成本高,还会给行车带来不便,征收燃油税便是最有效、最公平的方法,谁开的里程多、使用道路多,谁交的税就多。 毕竟,路和桥是为社会服务的公共产品,“还利于民”“便民利民”是它的常态,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在依法行政的框架里杜绝“还贷收费”异化成永久性的“经营收费”。 | ||||||||